外籍看護合約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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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僱外籍看護,合約期限最長三年。合約內容務必詳載工作項目、地點、薪資膳宿、工時休假,以及特別休假等相關規定,以保障雙方權益,避免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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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合約期限規定

根據我國勞動部相關法規,聘僱外籍看護的合約期限最長為三年。此合約為定期契約,每三年期滿後,雇主和看護可以根據雙方意願續約或終止合約。

合約內容注意事項

為了保障雇主和外籍看護的權益,合約內容應詳細載明以下事項:

  • 工作項目:明確說明外籍看護的工作範圍,包括照護長輩的生活起居、飲食、清潔等事項。
  • 工作地點:清楚載明外籍看護的工作地點,例如雇主家中或其他指定場所。
  • 薪資膳宿:包含看護的月薪、伙食費、住宿安排等相關規定。
  • 工時休假:明訂外籍看護的每日工作時數、休假天數及方式等規定。
  • 特別休假:依法規定的外籍看護特別休假權益,例如產假、喪假等。

其他注意事項

除了上述基本內容外,合約中還應針對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 保密義務:要求外籍看護對雇主家庭的隱私事項負有保密責任。
  • 違約責任:明訂雙方若違反合約條款應負的責任。
  • 爭議處理:約定發生勞資爭議時處理的程序與管道。

透過完善的外籍看護合約,雇主和看護都能獲得保障,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確保雙方權益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