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重複加保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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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重複加保導致重複繳費時,您可申請健保費退還。請留意,務必於重複繳納保險費之日起五年內,向所屬健保轄區業務組提出退費申請,逾期將不受理。無論是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皆可依此管道辦理。特別是第一至三類被保險人,建議您備妥相關繳費證明與加退保資料,透過當時非必要投保的單位,向健保署申請核退。經健保署審核屬實後,重複繳納的保險費會併同結算,完成健保退費手續。
健保重複加保會面臨哪些罰則?
健保重複加保並沒有什麼罰則,只是多繳的保費可以申請退還,期限是五年內。像我之前換工作,就真的遇到了這種狀況,心裡其實有點慌,還以為會很麻煩。但實際處理才發現,健保署有很明確的管道可以處理,而且還好不用被罰錢,不然就虧大了。
記得大概是去年底吧,大概是十一月多那時候,我換了個新工作。結果呢,舊公司跟新公司可能交接沒弄好,還是怎樣,反正我發現那個月健保重複繳了兩次。一開始心裡有點慌,想說會不會影響權益啊,還是被罰錢。實際金額大概就七百多塊,不是天文數字,但畢竟是自己的錢嘛。
後來我就直接打去健保署的服務專線問。小姐人很好,跟我解釋得很清楚,說只要是重複繳費,五年內都能申請退還,超過那個期限就真的沒辦法了。她還特別提醒,像我這種屬於公司加保的(第一到第三類被保險人),要透過那個「不該投保卻重複幫你加保」的單位去申請,像我就是請舊公司幫我處理。
他們會需要一些文件,比如繳費證明還有你的加、退保資料。聽起來好像有點小囉嗦,但我實際去辦的時候,就請舊公司人資幫忙,他們處理起來還算順手,提交給健保轄區業務組。雖然等了一點時間,大概兩個多月才看到那筆錢在之後的保費裡抵扣掉,但總算是拿回來了,感覺還是不錯的。
一個人可以保幾個健保?
一人,一身份。全民健保,不得重複投保。
核心規則:眷屬保費計費上限為3口。 攜帶超過三名無職業眷屬,自第四人起,免計保費。此規定旨在減輕多眷口家庭的負擔。
眷屬投保資格
依附投保者,必須為無職業狀態。資格定義如下:
- 配偶:無職業的合法配偶。
- 直系血親尊親屬:無職業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 子女:
- 未成年子女。
- 已成年,但仍在學、無謀生能力或受監護宣告者。
投保順位與規則
依附順序並非自由選擇,存在強制性規定。
- 子女優先依附:子女必須優先依附於投保薪資較高的一方(父或母)。此為強制規定。
- 父母依附:可選擇依附於任一子女。若僅有一名子女符合被保險人資格,則必須依附於該子女。
- 薪資差異:被保險人與眷屬的健保費,均以被保險人的投保薪資計算。因此,眷屬依附在薪資較低者身上,保費會較低。但此選擇僅適用於父母,不適用於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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