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到期後幾年內可申請職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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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申請,即使已退保,一年內仍可申請傷病給付及相關補助。若雇主未協助申請,勞工也能自行向勞保局提出申請,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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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職場後,職災保障還能延續多久?談勞保職災給付的申請期限

許多勞工朋友關心,如果在職期間遭受職業傷害,但離職或保險到期後才發現病情加重或出現新的症狀,還能申請勞保職災給付嗎?答案是:可以的! 即使勞保退保,在特定期限內,您仍然享有申請職災相關給付的權益。

首先,必須釐清「保險到期」和「退保」的概念。勞保是強制性社會保險,只要受僱於適用勞基法的公司行號,雇主就必須為勞工加保。因此,並不存在「保險到期」的情況,除非勞工離職或轉換到不適用勞基法的單位,才會出現「退保」的情況。

那麼,退保後還能申請職災給付嗎?關鍵在於「事故發生日期」以及「疾病診斷日期」

  • 如果在加保期間發生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即使退保,您仍然可以在「事故發生後五年內」或「診斷確定後五年內」向勞保局申請相關給付。 這五年並非從退保日起算,而是從事故發生日或診斷確定日開始計算。

  • 舉例來說,如果在 2023 年 1 月於受僱期間發生職災,2024 年 2 月退保,即使到了 2028 年 1 月前,只要能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仍然可以申請職災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等相關給付。

  • 值得注意的是,「傷病給付」的請領期限有所不同。傷病給付是用於補償勞工因職災暫時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如果您在退保後一年內,因為先前加保期間發生的職業傷害或職業病,需要繼續治療而無法工作,仍然可以在「退保後一年內」申請傷病給付。

勞保局秉持保障勞工權益的原則,提供多元的申請管道。即使雇主未協助辦理申請,勞工也可以自行備妥相關文件,直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

提醒您,申請職災給付需要備妥相關證明文件,例如醫療診斷證明、職業傷害或職業病的相關證明等。建議您事先向勞保局或相關單位諮詢,了解所需的申請文件及流程,以確保您的權益獲得保障。 切勿因為不了解規定而錯失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