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8可以自己去醫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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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若罹患感冒等常見疾病,且能清楚向醫生描述自身不適,通常可以自行前往醫院或診所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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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 18 歲可以自己去看醫生嗎?台灣青少年就醫權益解析

在台灣,未成年人就醫的議題,牽涉到《民法》的行為能力、《醫療法》的知情同意權,以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保護責任等相關法規。簡單來說,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原則上需要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的同意才能接受醫療處置。然而,考量到青少年自主意識的發展,以及醫療需求的多元性,實際上存在一些彈性空間。

一般情況:法定代理人同意為原則

根據《民法》,未滿 18 歲的未成年人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例如:簽署醫療同意書)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有效力。因此,在大部分的醫療情境下,醫院或診所會要求提供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或聯絡資訊,以便確認醫療處置的合法性。這主要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避免他們做出不利於自身的決定。

例外情況:考量個案情況的彈性處理

儘管法定代理人同意是原則,但以下幾種情況下,醫療機構可能會允許未成年人自行就醫或接受治療:

  • 緊急醫療: 當未成年人遭遇緊急狀況,例如意外事故、急性疾病等,危及生命或健康時,醫療機構會以搶救生命為優先,可先行進行必要的醫療處置,事後再通知法定代理人。
  • 特定疾病: 根據《醫療法》的規定,如果未成年人罹患性病、懷孕、或需要進行人工流產等特殊醫療行為,考量到隱私權及自主決定權,法律允許他們在一定程度上自行決定,但仍可能需要醫療人員評估其理解能力和成熟度。
  • 成熟青少年: 醫療機構會評估未成年人的認知能力、理解能力以及表達能力,如果確認其具備足夠的成熟度,能夠理解醫療行為的意義和風險,且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願,則可能允許其自行決定就醫或接受治療。例如,罹患一般感冒、輕微外傷等常見疾病,且能清楚描述症狀的青少年,通常可以自行前往診所就醫。
  • 法定代理人無法及時到場: 如果法定代理人因故無法及時到場,且醫療行為延遲可能對未成年人的健康造成影響,醫療機構可能會在取得法定代理人的遠端同意後,先行進行醫療處置。

青少年的權益與責任

未成年人在就醫時,除了享有上述的權益外,也應盡到一些責任:

  • 誠實告知病史: 應誠實向醫生告知自己的病史、過敏史、用藥情況等重要資訊,以便醫生做出正確的診斷和治療。
  • 理解醫療資訊: 盡可能理解醫生提供的醫療資訊,包括診斷結果、治療方案、可能的風險等。
  • 尊重醫療人員: 尊重醫療人員的專業判斷,並配合醫療人員的指示。

總結

未滿 18 歲的青少年就醫,原則上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但考量到個案情況,存在一些彈性空間。醫療機構會根據緊急程度、疾病種類、以及未成年人的成熟度等因素,綜合評估是否允許其自行就醫或接受治療。青少年在就醫時,應誠實告知病史、理解醫療資訊,並尊重醫療人員,共同維護自身的健康權益。若對於就醫權益有疑問,建議事先向醫療機構或相關法律專業人士諮詢,以獲得更詳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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