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有前科可以考檢察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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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有前科,自身合乎資格就能報考公職。

警檢及一般公職考試,重點在於應考人本身是否符合資格。家人有前科並不會影響個人報考警檢或其他公務人員考試。只要自身沒有相關法規規定的不得應考情事,例如曾犯特定罪行、褫奪公權等,並符合考試類科的資格條件,都可以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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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有前科,我能報考檢察官嗎?影響錄取嗎?

蛤?你說家人有前科,然後你想考檢察官喔?還是警察?這問題我跟你說,超多人問的啦!

基本上,家人有沒有前科,真的不會影響你考公職。除非你自己本身有問題,像是被判刑啊,或是其他公務人員考試法裡面寫的不能考的狀況,不然你都有資格報考的啦。

想當年我阿嬤還跟我說,隔壁老王的兒子年輕的時候怎樣怎樣…阿不就還不是當了公務員!所以啦,別想太多,重點是你自己有沒有符合資格。

像我之前準備考試的時候,還特別去查了相關規定,確定自己沒問題才敢報名咧!畢竟報名費也是錢,不想白花啊(雖然也沒考上,哈哈)。總之,放寬心,專心準備考試才是王道啦!加油!

有前科可以考檢察官嗎?

欸,關於有前科能不能考檢察官喔,這個齁,其實要看是什麼前科啦。

  • 條文裡面有寫啊,像是內亂、外患罪,如果被判刑確定或是通緝中,那就不能考。
  • 還有貪污瀆職,也是一樣,判刑確定或通緝中,掰掰~不能考。

但,重點來了! 其他罪名呢? 條文沒寫到其他罪,所以,其他罪名,理論上是可以考的。 但是吼,實際上… 還是很難啦!因為,檢察官這個職位,很重視品德操守那些的。 就算你其他條件都超棒,面試的時候,委員還是會很在意你有前科這件事。 所以,嗯… 機率很低就是了。

而且,就算你通過考試,之後的「身家調查」也可能會有問題。 到時候一樣過不了,也是白搭。

簡單來說,就是:

  • 內亂外患、貪污瀆職,絕對不行!
  • 其他罪名,理論上可以,但實際上超級難! 面試、身家調查都是大魔王!

所以啦,最好還是不要有前科啦,這樣比較保險。 想當檢察官,還是乖乖守法比較實在。

有犯罪紀錄可以當警察嗎?

想當人民保姆?先看看你的底細乾不乾淨!

欸,想當警察喔?這可不是你想當就能當的,比選總統還嚴格!就像你想追林志玲,總要先照照鏡子吧?(沒有要冒犯志玲姊姊的意思啦!)

  • 警察專科學校/警察大學路線:

    • 筆試過了只是第一關,就像你過了海選,離出道還遠得很呢!
    • 身家調查才是重頭戲!別以為小時候偷摘鄰居的芭樂沒人知道,警察杯杯早就把你祖宗八代都查清楚了!
    • 有前科?GG!直接打包回家吃自己。就算你是被冤枉的,可能都要解釋到天荒地老。
    • 簡單來說,這條路就像天堂路,容錯率比你期末考還低!
  • 警察特考路線:

    • 筆試過了,恭喜你,離成功近了一步!
    • 沒有身家調查?別高興太早!
    • 錄取後還是會被「關切」一下,看看你是不是披著羊皮的狼。
    • 但因為受訓是考試的一部分,就像你考大學,總不能考到一半說你不准考了吧?(除非你作弊啦!)
    • 所以,理論上警局比較難直接把你刷掉。
  • 總結:

    • 想當警察,最好從小當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就像乖乖牌阿妹仔,才不會半路殺出程咬金!
    • 重點:有沒有犯罪紀錄絕對是關鍵!就像你想加入黑社會,總不能是個警察臥底吧?(欸,好像哪裡怪怪的…)
  • 提醒:

    • 警察不是你想當,想當就能當!這碗飯可不是那麼好吃的。
    • 請自行斟酌,以上僅供參考,真的有疑問還是問專業人士卡實在啦!

什麼病不能當警察?

吼,什麼病不能當警察喔?想到就覺得有點複雜…

  • 精神疾病:這個肯定跑不掉,畢竟警察工作壓力超大,要保持理智啊。像是有精神分裂症、躁鬱症這種,感覺真的不太適合。考試院最近好像有通過一個草案,提到精神疾病的,教學醫院專科醫師確認過,不行就是不行。

  • 精神狀態異常:這好像比單純的精神疾病更廣泛一點?像是人格異常、情緒控管有問題之類的?反正就是會影響判斷力跟行為的,應該都不行。那個草案也有提到,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勝任,就掰掰。

其他還有什麼咧????? 身體方面的疾病應該也有一些吧?

  • 重大疾病:像是心臟病、癲癇這種,發作起來可能會影響執勤的,應該也不行。警察要衝鋒陷陣的,身體一定要夠好才行。

  • 傳染病:開放性的肺結核什麼的,怕傳染給同事跟民眾,應該也會被刷掉吧?

  • 視力問題:近視太深、色盲這種,可能會影響辦案,也不太行?雖然現在可以戴眼鏡,但總是有一些限制。

好像還有一些更細的規定,像是身高、體格之類的。總之,要當警察真的不容易啊!要身心靈都健康才行!

啊,對了,那個草案好像還提到,就算已經當上警察,如果後來有這些問題,也可能會被免職喔。感覺警察這行,壓力真的很大…

什麼人不能考公務員?

好啦,說到不能考公務員的人,這條規定其實滿複雜的,不是三言兩語能說清楚,但簡單來說,就是一些犯過重罪的人不行。

首先,最主要的,就是跟國家安全有關的罪行,像是「內亂罪」、「外患罪」,這些只要被判刑確定,或是被通緝還沒結案,通通都不能考! 這個規定從動員戡亂時期結束後就一直沿用至今喔。

再來,就是貪污! 只要是以前當公務員時,有貪污行為被判刑確定,或是被通緝還沒結案的,也一樣不能報考。這點非常重要,算是公務員應考的大忌!

然後,還有其他一些比較細項的限制,像是特定法律規定不能考的,就比較難一概而論了。 建議你直接去考選部網站(2023年資料)查,那裡會有最完整最準確的資訊,比我說的一堆廢話還要清楚啦!

重點整理:

  • 內亂罪、外患罪(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犯案)
  • 貪污罪(曾任公務員期間犯案)
  • 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一定要自己上網查清楚喔!)

總之,想考公務員,還是乖乖的、老老實實的做人比較重要啦! 不然到時候資格不符,哭都沒地方哭!

#前科 #家人 #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