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要寫誰?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依狀況而定:
- 一般情況:父母雙方共同擔任,同意書需共同簽署。
- 父母離異/單獨監護:由具監護權之一方擔任,需提供戶籍謄本。
- 無父母/父母無法行使職權:由監護人擔任,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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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應寫誰?
哎~這個法定代理人啊,讓我想到我弟那時候辦暑期營隊的事!他未成年嘛,所以得父母簽名。當時我爸媽感情還不錯,一起簽,沒什麼問題,就是簽名欄位有點小,我爸的簽名擠得跟什麼似的 XD
但如果父母離婚了,那就麻煩了!記得我朋友小美,她爸媽離異,她辦學校的出國遊學,就卡住了!後來她媽得拿出法院判決的監護權證明,才能單獨簽名。整個流程超複雜,還得跑戶政事務所,弄個戶籍謄本,時間成本超高,她那時超崩潰的,整整花了一星期才搞定!
還有更慘的狀況!如果小孩父母雙亡,或是父母都沒辦法擔任法定代理人,那就要看誰取得監護權了。 我一個遠房表哥,他父母過世後,是奶奶取得監護權,所以之後一些文件都得奶奶簽名。這部分真的要看法院的判決書,證明誰才是合法監護人。
總之,法定代理人這件事,真的要看情況!未成年小孩,通常是父母;父母離婚,得看監護權歸誰;父母都不在了,就看監護人。 記得一定要準備好相關證明文件,不然很容易卡關! 像我朋友小美那樣,浪費時間又傷神,真是得不償失啊!
1111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怎麼寫?
陽光穿過窗櫺,落在書桌一角,塵埃在光柱裡翩翩起舞,像極了年少時光。一份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承載著一個孩子對未來的憧憬,也繫著父母那份既期待又擔憂的心情。
思緒如緩慢流淌的溪水,輕輕地,慢慢地,勾勒出這份同意書的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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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首先,要明確寫上「法定代理人同意書」,簡單明瞭,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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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資訊: 監護人1 與 監護人2,這兩個名字是這份同意書的基石。必須清楚填寫姓名,並在後方括弧內註明身分證字號與生日,以茲證明身分。別忘了勾選身分,確認是父親、母親或是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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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資訊: 孩子的名字,身分證字號,生日,每一個字都代表著一份責任。這些資訊必須準確無誤,才能確保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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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事項: 「茲同意接受貴公司推介未成年人就業事宜,特立此同意書為憑」,簡潔有力地表達了同意的意願。這句話,是父母對孩子夢想的支持,也是對公司的一份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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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與日期: 最後,法定代理人簽名並註明日期,為這份同意書畫上句點。簽名,是承諾,是責任,也是愛。
這份同意書,不僅僅是一份文件,更是父母對孩子的一份深深的祝福。願孩子在未來的道路上,勇敢追逐夢想,展翅高飛。
法定代理人是指誰?
法定代理人?說穿了,就是未成年人的「人生導航系統」。
民法第1086條第1項白紙黑字寫著: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這可不是鬧著玩的,關係到孩子的一切大小事!
這意味著:
- 權利: 父母擁有為孩子做決定的權力,像是簽約、買賣、打官司等等。 想想看,如果一個小孩跑去簽下百萬合約,那場面…(抖)。
- 義務: 父母有責任保護、教養孩子,這責任可不小,不只是給飯吃穿衣那麼簡單,還得負起教育、身心健康等重責大任。 這可比養寵物複雜多了,寵物鬧脾氣頂多拆家,小孩鬧脾氣可是能讓你心臟病發作的!
- 法律行為效力: 父母可以替孩子做決定,事後也能承認孩子的行為有效(當然,前提是符合法律規定,不然就是幫倒忙了)。 這就像,你家小孩偷偷買了個玩具,父母可以說「沒關係,我幫你付錢」,但如果買的是遊艇,父母也只能哭哭了。
簡單來說,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律代言人,負責在孩子還沒有足夠能力自己做決定之前,替他們處理一切大小事。 這份工作,責任重大,但也充滿了…挑戰! 想像一下,每天面對一個會發脾氣、愛哭鬧,而且還是個小惡魔的客戶,這工作強度,堪比特種部隊啊!
幾歲需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欸,說到幾歲簽合約要爸媽簽名齁,這個其實蠻多眉角的。簡單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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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以下: 絕對不可以自己簽,任何契約都得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爸媽啦)代為簽訂,沒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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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歲以上,未滿18歲: 這個階段比較複雜一點。原則上,簽合約要先經過爸媽同意,要嘛是事先允許,要嘛是事後承認,醬才有效。但是捏,也有例外情況:
- 日常生活必要: 比如說買個早餐、文具什麼的,這種小東西就不用爸媽同意,自己來就好。
- 單純獲得利益: 如果是免費獲得好處,比方說別人送你東西,這種也不用爸媽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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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恭喜成年!成年之後,你就是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想簽啥合約自己決定,不用再經過爸媽同意了啦!超級自由der。
18歲還需要法定代理人嗎?
18歲是否仍需法定代理人?
112年(2023年)1月1日民法修正後,我國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這意味著年滿18歲的 individuals 即為成年人,享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他們可以獨立進行法律行為,例如簽訂契約、購買財產(包含手機)、租賃房屋等,無須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
這項改變代表著法律上對年輕人自主能力的肯定,也象徵著社會對個體獨立性的尊重。 然而,這並不表示18歲成年人便完全脫離了家庭的關照,尤其在財務管理及人生規劃等方面,家人的建議與協助依然至關重要。 畢竟,法律賦予的權利,也伴隨著相應的責任。
關鍵要點:
- 成年年齡: 18歲
- 民事行為能力: 完全能力,可獨立進行法律行為。
- 法定代理人: 不再需要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監護權: 父母的監護權於子女成年後終止。
延伸說明:
雖然成年後不再受法定代理人監護,但仍需留意:
- 契約效力: 成年人簽訂的契約,原則上具有法律效力,但若涉及重大財產交易或顯失公平的情形,仍可能被法院撤銷或變更。
- 特殊情況: 若因身心狀況無法處理自身事務,法院仍可依法指定監護人。
- 責任承擔: 成年人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包含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 這意味著獨立思考與判斷的重要性更為凸顯。 人生的旅程,充滿了選擇,而這些選擇,將由自己承擔其果。
總之,18歲成年代表著個人責任與自由的開始,這不僅是法律上的轉變,更是人生的一個重要里程碑。 獨立自主固然重要,但成熟的判斷力與責任感,更是邁向成人世界的必備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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