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藥可以放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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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藥保存期限取決於藥品狀態。拆封的錠劑或膠囊,建議於六個月內使用完畢。 磨粉藥品因容易受潮變質,應於醫師指示天數內服用完畢,勿久存。 超過保存期限或開封後變質的藥品,請立即丟棄,勿服用。 正確儲存藥品,避免潮濕和高溫,才能確保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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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備藥保存期限是多久?

哎,說到藥品保存期限,真是個讓人頭疼的問題!我家裡那個藥箱啊,每次整理都像在考古!

像我這種容易感冒的人,常備藥是一定要有的。記得上次我感冒,吃了半瓶之前買的普拿疼,開封的藥盒上寫著「開封後六個月內使用」。 但老實說,我根本沒那麼仔細看,通常都是看到快沒了才換新的。

磨粉藥就更麻煩了!我家小侄子之前生病,醫生開的藥磨成粉後,真的超怕它受潮變質。 那次藥粉只用了三天,剩下的我就直接丟掉了,貴是貴了點(那瓶藥粉三百多塊吧!),但健康比較重要嘛! 寧可浪費,也不想冒險。

所以啊,我的經驗是,拆封的藥最好在六個月內用完。磨粉藥更是當天用完最好,真的別想著留著備用,省錢不成反倒傷身。 這可不是我說的,是醫生跟我說的!

分裝藥可以放多久?

分裝藥物保存期限:

  • 六個月: 錠劑或膠囊離開原廠包裝,分裝至夾鏈袋,保存期限至分裝日起算六個月。逾期丟棄,無論是否用完。
  • 立即丟棄: 藥物破損、變形、軟化、膨脹或龜裂,應立即丟棄。

關鍵字:藥物保存期限,分裝藥物,藥物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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