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怎麼證明?

20 瀏覽次數

想證明工作經驗?除了履歷,服務證明書是最佳佐證!它能明確記載您的任職期間與職務,讓求職更順利。本文將詳述其法源、申請時機及內容範例,助您釐清相關疑問。

提供建議 0 喜歡次數

如何證明工作經驗?服務證明書是你的最佳選擇!

在求職過程中,如何證明你的工作經驗是一個至關重要的環節。除了履歷之外,服務證明書可以作為最有力的佐證文件。它明確記載了你的任職期間和職務,讓你的求職之路更加順利。以下將詳細闡述服務證明書的法源依據、申請時機以及內容範例,幫助你釐清相關疑問。

法源依據

《勞動基準法》第25條之1明文規定,勞工離職時,雇主應於十日內發給離職證明。這份證明書除了記載勞工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和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外,還必須載明以下事項:

  • 服務起迄年月日
  • 職務名稱
  • 離職原因
  • 最後一個月平均工資

申請時機

一般來說,服務證明書會在勞工離職時由雇主主動開立。如果你離職後沒有收到,可以主動向原雇主申請。根據法規,雇主有義務在十日內發出。

內容範例

服務證明書的內容應符合法規規定,常見的格式如下:

服務證明書

姓名: 張三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國80年1月1日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A123456789

服務期間: 民國100年7月1日 至 民國110年6月30日
職務名稱: 軟體工程師
離職原因: 自願離職
最後一個月平均工資: 新台幣50,000元

公司名稱: XX科技有限公司
經辦人: 李四
發證日期: 民國110年7月10日

注意事項

  • 服務證明書應由雇主簽章或蓋公司章。
  • 內容應真實且詳盡,不得有遺漏或錯誤。
  • 如果你的工作性質較為特殊,服務證明書的內容也可以有所調整,但必須包含法規規定的基本項目。

結論

服務證明書是證明工作經驗的重要文件,它不僅能佐證你的履歷,也能讓雇主更加了解你的工作歷程。因此,在離職時務必主動向雇主索取服務證明書,並妥善保存,以備求職時使用。

#履歷證明 #工作經歷 #職涯軌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