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婚財產一定一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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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離婚財產分配並非自動對半分,法庭考量因素如下:

  • 婚姻長度
  • 夫妻經濟貢獻及生活需求
  • 若無法達成協議,則由法庭判斷分配,評估財務狀況及婚前資產

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父母援助購屋的款項,若要追討需有借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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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離婚財產分配:一半一半?別被迷思蒙蔽!

在香港,一提到離婚,許多人腦海中立刻浮現「財產對半分」的印象。然而,事實並非如此簡單。香港的離婚財產分配並非一成不變的「50/50」,而是基於一系列複雜因素的綜合考量,由法庭根據個案實際情況作出公平合理的裁決。 「一半一半」只是一個普遍的誤解,而非法律的硬性規定。

究竟法庭會考量哪些因素呢?簡單來說,法庭的目標是確保離婚後的財產分配盡可能公平,並考量到雙方在婚姻關係中的貢獻以及未來的生活需求。這牽涉到許多面向,遠比單純的數字計算複雜得多。

一、婚姻長度:相濡以沫,還是匆匆過客?

婚姻的長短是法庭考量的重要因素。一段長久的婚姻,雙方共同經營生活、建立家庭,彼此的貢獻和付出更難以單純以金錢衡量。相對地,短暫的婚姻,其財產的累積和共同生活模式都可能與長久婚姻有所不同,法庭在分配上也會有所調整。

二、經濟貢獻:誰為家庭付出更多?

這不僅僅指金錢上的貢獻,更包含了無形的付出,例如:照顧家庭、撫養子女、維持家務等等。即使一方的收入較低,甚至沒有工作,但若其主要負責家庭事務,其對家庭的貢獻亦會被納入考量。 法庭會審視雙方的收入、支出、以及對家庭財產的累積所做的貢獻,以評估雙方的經濟貢獻比例。

三、生活需求:未來生活保障如何確保?

離婚後,雙方的生活都需要保障。法庭會考慮到雙方的年齡、健康狀況、就業能力以及未來的經濟狀況等因素,以確保雙方在離婚後都能維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尤其是有子女的一方,法庭更會著重考慮其撫養子女的需要。

四、婚前資產:個人財產的界定與保護

婚前個人擁有的資產,原則上在離婚時不屬於共同財產,除非一方能證明另一方對其婚前資產有顯著貢獻。這部分的界定需要提供充足的證據,例如銀行存款證明、房產證明等等。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即使是婚前父母資助購置的房產,若無法提供明確的借據或其他書面證明證明其為贈與或貸款,則難以主張該房產為個人婚前資產,而可能被視為共同財產。

五、無法達成協議:法庭的終極裁決

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需要透過法庭訴訟來解決財產分配問題。法庭會綜合考量上述所有因素,以及雙方提供的證據,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決。 這是一個冗長而複雜的過程,需要聘請專業的律師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總而言之,香港離婚財產分配並非簡單的「對半分」,而是一個基於公平原則,考量多項因素的複雜過程。 想當然爾的「一半一半」觀念,可能讓你在離婚過程中蒙受損失。 尋求專業法律意見,才能在離婚財產分配中保障自身的權益,並在離婚後開啟新的生活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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