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人一定要一男一女嗎?
結婚證人性別並無規定,民法未限制證人資格。任何具備心智能力,理解新人結婚意願者皆可擔任。 成為稱職證人,需確保自身清楚婚禮程序,準時出席並在結婚登記書上簽名,見證新人正式結合。 不必是親友,但需對新人有所了解,以確保簽名具備法律效力。 簡單來說,重點在於心智健全、理解並願意見證婚禮。
結婚證人是否一定要一男一女?
欸,關於結婚證人,我朋友去年結婚,證人就一個是她姊姊,另一個是她哥們兒,完全沒規定一定要一男一女啦!民法好像沒特別說,只要是成年人,明白他們要結婚這件事就行。
我自己印象中,我表哥結婚時,證人是他們兩個死黨,一個男生一個女生,但純粹巧合吧!重點是證人得清楚新人要結婚,然後簽名作證,別搞錯就好。
記得我堂妹結婚時,請了四個證人,兩個男生,兩個女生,感覺超熱鬧!所以人數也沒限制,法律上應該沒說不能多找幾個。
至於怎麼當個稱職的證人? 我覺得就是準時出席,認真簽名,然後婚禮上別喝太醉鬧事,乖乖當個背景板就夠了。 畢竟這天是新人的日子,別搶了風采。
總之,別想太多啦!證人性別、人數,法律上沒特別規定。 輕鬆點,專心祝福新人就好!
結婚見證人一定要到場嗎?
結婚登記,新人是主角。
- 證人簽名,提前完成。 不必親臨現場,書約先備妥。
- 新人先簽,證人後簽。 避免空白書約,確保見證真實。
- 紀錄留存,保障回憶。 拍照或錄影,多重保障,美好紀念。
- 登記當天,新人出席。 證人可事先簽名,無需同時在場。
- 禁忌考量,尊重習俗。 民俗信仰,參考即可,心安為重。
婚姻,是契約。形式上的完備,是尊重。
結婚證人有什麼責任?
天啊,結婚證人要做什麼啊?想想就覺得有點緊張…
- 要親眼看到新人簽名,這我知道。
- 然後要確認他們是真心想結婚?哇,感覺有點像在演戲…我怎麼知道他們是不是真心啊?難道要問他們「你真的愛他/她嗎?」這種超尷尬的問題?
重點:
- 確認結婚意願: 要知道新人是真心想結婚,不是被逼的或是有什麼隱情。
- 親自見證: 一定要親眼看到他們簽名,不能只是事後補簽或請人代簽。
萬一他們其實根本就不想結婚,只是被家裡逼的,但我簽了名,會不會變成幫兇啊?還是我多慮了?
不過,如果我真的覺得他們怪怪的,是不是應該拒絕當證人?這樣會不會很掃興?而且如果他們結婚無效,會不會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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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效力: 如果證人搞不清楚狀況,可能會影響結婚的法律效力。天啊,責任好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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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確認結婚的意義!我不能傻傻的簽名,要了解結婚這件事代表什麼,才不會亂簽名。
親人可以當證人嗎?
親人能不能當證人?當然可以!法律又不是在演《甄嬛傳》,沒規定親戚就不能開口說話。
不過,這可不是說親人的證詞就一定可靠啦。想想看,跟家人吵架後,你會不會有點「修飾」一下事實? 法官可不是傻瓜,他們會仔細評估證詞的可信度,參考其他證據,綜合判斷。
關鍵在於:
- 證詞的客觀性: 親人多少會帶有情感因素,這點法官會考量。 證詞必須盡量客觀,有憑有據,別想著用「愛」來掩蓋真相。
- 證人與案件關係: 親屬關係會被檢視,這關係到證詞的公正性。 例如,如果證人是嫌犯的親兄弟,法官會特別留意有沒有「護航」的嫌疑。
- 證據的佐證: 單純的證詞往往不夠力,最好有其他證據可以佐證,例如監視錄影、通聯紀錄等等。親人的證詞只是拼圖的一小塊,不是決定性因素。
總之,親人可以作證,但他們的證詞就像麻辣火鍋裡的豆腐,好吃歸好吃,但能不能成為主角,得看整體搭配。 法官會綜合所有證據,決定案情,可別指望靠親情就翻案成功喔! 別忘了,司法正義才是最終目標,不是家庭倫理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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