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所可以開幾天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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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原則下,診所開藥以三天為限,但醫生可視病情調整用藥天數。超過三天或藥費超過75元,可向健保局申請核實支付,診所不得額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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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開藥,天數有限,但如何拿捏?

健保制度下,診所開立處方籤,對於藥物療程的天數,有明確的規定。一般而言,診所開立的藥物,原則上以三天為限。這項規定,是基於合理的用藥需求考量,避免不必要的藥物囤積,並有效控管醫療資源。

然而,這並不代表所有情況都一概而論。疾病的症狀、病情的嚴重程度,以及用藥的特性,都可能影響處方籤的適當天數。因此,醫生有權根據病患的實際狀況,適度調整處方藥的用藥天數,超過三天,仍然符合醫療專業的判斷。

但當用藥天數超過三天,或是藥品總費用超過健保支付的門檻(75元),就需要特別留意。此時,病患務必向健保局提出申請,以核實支付藥品費用,避免不必要的額外支出。

重要的是,診所不得因此向病患收取額外的費用。所有健保相關的藥品費用,都必須依據健保規定,由健保局支付,診所僅需依規定辦理相關申請程序。

綜上所述,雖然診所開藥以三天為限,但醫生在開立處方籤時,會依據病患的個別狀況進行判斷。而對於超過三天或超過75元藥費的藥物,病患務必向健保局申請核實支付,診所亦不得收取額外費用。病患應主動了解健保規定,正確使用醫療服務,避免產生糾紛。 了解相關規定,可以有效保障自身的權益,並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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