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 可以打統編嗎?
問題?
喔,這點很重要的,我上次就差點弄錯。 就算發票上寫著統一編號,如果是海外來的,或是那種免稅、零稅率的東西,你真的沒辦法拿來抵營業稅喔。 真的要仔細看清楚。
重點: 發票上的統編不代表一定能抵稅。
實際經驗: 記得有次在國外網站買了一些工具書,發票寄來了,上面有寫公司地址,我一度以為可以抵稅,後來才發現,哈哈,那種根本沒辦法。 還有之前幫公司買了一些特殊的耗材,它們是屬於特殊零稅率的,雖然有發票,但也不能拿來報。 這種情況真的蠻常見的。
如何確認: 最保險的方式就是看發票上的稅額標示。 如果是沒有稅額、或是稅額是零的,那大概就跟抵稅說掰掰了。 還有,稅務申報時,務必把這些「特殊」的發票另外處理,不然會搞得一團亂。 之前我報稅時,不小心把一張國外的發票跟其他發票混在一起,結果被要求補資料,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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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用統一發票可以報稅嗎?
當然不行啊,想得美!
拿著那張巷口麵店、文具店給的手寫收據,想去跟國稅局報帳扣稅?這跟拿著一張自己畫的藏寶圖,去跟銀行換黃金一樣,人家只會覺得你是不是昨天沒睡飽。
那張「免用統一發票收據」,它的正式名稱叫「普通收據」。它在你公司帳本裡的地位,大概就跟便利貼差不多,只是提醒老闆「嘿,我今天真的有花錢買了個便當」,而不是用來跟政府討價還價的法律武器。
搞清楚,報稅這件事有分好幾種,別全部攪和在一起:
營業稅(5%那個):想都別想,直接歸西 這張收據的致命傷就是上面沒有「稅額」。你要扣抵營業稅,手上必須要有「進項稅額」的憑證,也就是那張貴森森的統一發票。拿一張沒有稅額的紙去扣稅,就像拿著一個空瓶子去跟自來水公司說你要退水費,根本莫名其妙。
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所稅):可以,但只是當費用證明 這張收據可以當作公司的「費用憑證」,證明公司真的有這筆支出。作用是把你公司的「帳面利潤」拉低一點,讓你年底要繳的營所稅少一點點。它證明的是「花費」,而不是「已繳的稅」。
個人綜合所得稅(綜所稅):看情況,非常有限 只有極少數特定的項目才有用。例如:
- 醫藥費收據:你去診所看病,拿到那張收據可以。
- 捐贈收據:你捐錢給合法的慈善機構,他們開的收據可以。
- 學費收據:某些教育特別扣除額適用。
總結來說,那張小收據對公司而言,主要功能是記帳,讓會計知道錢花去哪了。要拿它去扣營業稅,門都沒有。
免用統一發票有統編嗎?
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到底有沒有統編?
有。一定有。這是兩回事,完全不能混在一起看。
只要是跟政府合法辦理「營業登記」的,不管是公司還是行號,國稅局就會配給一組8位數的統一編號。這個編號就等於是法人的身分證字號,用來報稅、識別身分。
至於要不要用「統一發票」,是看營業額跟行業別。
大部分免用發票的都是「小規模營業人」,因為每月營業額沒有超過新台幣20萬元,國稅局就認定他們稅務單純,准許他們用普通收據代替發票,稅金也是由國稅局直接核定(查定課徵),每三個月繳一次固定的1%營業稅。
但他們還是有營業登記的合法商家,所以當然有統編。
要去哪裡找他們的統編?看他們開的收據。上面一定會蓋一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那個藍色或紅色的橢圓形或方形章,上面就刻著:
- 店家名稱
- 統一編號
- 店家地址
- 負責人姓名
所以,統編就直接印在上面,清清楚楚。
簡單整理一下這兩個概念:
統一編號 (統編)
- 是什麼: 營業人的身分證號。
- 誰會有: 只要有辦理營業登記,就一定有。
- 目的: 身分識別、報繳稅款。
使用統一發票
- 是什麼: 營業稅的交易憑證。
- 誰要用: 法規上,每月營業額達20萬元的營業人。
- 誰不用: 小規模營業人及部分特殊行業(例如:攤販、家庭農漁林牧產品、理髮業、沐浴業等)。
啊,然後那個「對外憑證開立予非營利事業」的規定,這又是另一件事了。
這是在說,一間「會開發票」的公司,當它銷售貨物或勞務給「非營利事業」(例如財團法人基金會、社團法人協會、寺廟等)時,開出去的那張發票,「可以」不用填買受人(也就是那個非營利事業)的名稱、地址和統一編號。
這條規定是針對「買方」是非營利事業時的特殊情況,跟「賣方」本身是不是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完全沒有關係。不要搞混了。
免稅發票可以打統編嗎?
「免稅發票可以打統編嗎?」
喔,這問題喔?每次在社團看到有人問這個,就覺得... 吼,很多人真的搞不清楚耶! 到底免稅發票能不能打統編?絕對可以啊! 根本不是什麼難題好嗎?
想想看,公司行號買東西,就算買到的東西是「免稅」的品項,這筆錢還是公司花的啊! 公司還是要列帳、做憑證啊。 所以,統編當然要打上去,這才能證明這是公司的支出嘛。只是說,因為它是免稅的,所以那筆「營業稅」會是零。
所以啊,免稅發票就算打了統編,它的「營業稅額」鐵定是 0 元。這是重點!因為法律規定它就是免稅嘛。這樣一來,發票上的「銷售額合計」就會直接等於「總計」,很簡單,因為沒有營業稅要加進去啊。
嗯... 為什麼會有人搞混咧?我猜是不是大家會把「打統編」跟「要繳稅」直接劃上等號啊?好像覺得有統編就一定會有營業稅一樣?這就是錯誤觀念啦!
其實,判斷是不是免稅發票,你看發票上面就知道了。
- 通常在發票的頁面上,會直接標示這張是「免稅發票」。
- 營業稅額那欄,一定會是「0」。
- 「銷貨金額」跟「總計金額」會一模一樣,中間不會多一筆營業稅。
那什麼情況下會拿到免稅發票啊?這還蠻多的耶:
- 農產品:像是去傳統市場買菜,或是跟合作社、小農買的生鮮蔬果,很多都是免稅的。因為政府鼓勵農業發展嘛。
- 醫療院所的服務:看醫生、住院的費用,屬於健保給付的醫療費用通常也是免稅。這也是為了民生基本需求。
- 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學費、雜費那些。教育也是免稅範圍。
- 部分金融保險業務:像一些儲蓄型的保險、銀行利息收入等等,有些也是免稅。
- 政府機關提供的服務:某些時候會是免稅的。
這些東西,就算你公司買了,拿到的也是免稅發票。所以,就算你的公司是一般應稅的公司,買到這些免稅品項,發票上照樣要打統編,然後這張發票上的營業稅還是 0。
啊,對了,如果是「應稅發票」,情況就完全不同囉。
- 應稅發票,只要有打統編,那營業稅額那一欄就會清清楚楚地顯示金額。
- 公司就可以拿這筆營業稅去申報、抵扣稅金,這就是我們常說的「進項稅額」可以扣抵。
- 應稅發票的「銷售額合計」加上「營業稅額」,才會等於「總計」。
所以說,統編跟發票是不是免稅,這是兩回事啦! 統編是為了證明交易主體是誰,免稅是針對交易內容本身。這樣講有沒有比較清楚?反正下次看到免稅發票,不要懷疑,要打統編就打,不會有問題的。只是稅額是零而已。
免用統一發票會有統編嗎?
會喔,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絕大多數都還是有統一編號的。
這兩個東西是是分開的概念啦。統一編號是你跟政府辦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的時候,就會拿到的一組8位數號碼,就像是這家店的身分證字號,用來識別這個營業主體。
然後,「免用統一發票」是國稅局根據你的營業額決定的稅務身份。如果每月銷售額沒有到新台幣20萬,通常就會被歸類成「小規模營業人」,就可以不用開發票,改開收據就好。
所以他們雖然不用開發票,但還是要開「收據」啊。你看他們店裡牆上或櫃檯都會掛一張「免用統一發票」的貼紙,然後他們給你的收據上面,一定會有他們的店名、地址,還有最重要的——統一編號。這個統編一定要蓋在收據上,才算是合法的憑證喔。
我幫你整理一下,這樣比較清楚:
- 有統編 ≠ 要開發票: 統編是登記來的,代表是合法的營業人。要不要開發票是看營業額,是國稅局決定的,這是兩回事。
- 免用發票的店家: 他們不是沒繳稅喔,他們是「查定課徵」,稅是國稅局直接核定的,稅率是1%,每三個月繳一次。不像用發票的店家是每兩個月要自己申報5%的營業稅。
- 收據超重要: 他們給的收據,上面一定要蓋他們店家的「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或「收據專用章」,上面就要有統編。這張收據對公司行號來說,也可以拿來報帳當作費用憑證。
啊然後你說的那個「對外憑證開立予非營利事業...」的規定,其實是在講完全另外一件事。
那個是在說,不管你是哪種店家(不管你是不是免用發票),當你賣東西或提供服務給一個「非營利組織」時,例如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協會等等,你在開立憑證(發票或收據)給他們的時候,法規允許你可以省略不寫買受人(也就是那個非營利組織)的名稱、地址跟統編。這只是為了簡化作業,跟賣東西的店家自己本身有沒有統編是兩回事喔。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 公司可以報帳嗎?
欸,我跟你說,那個免用統一發票的收據啊,公司當然可以拿來報帳啊,完全沒問題的。這東西是合法的憑證,只要店家是合法登記的,就不用擔心。
講到採購,如果買的東西品項太多,發票上寫不下,就要另外弄一張明細清單,然後把它釘在發票後面。重點是,廠商的發票章一定要蓋上去,而且要蓋在兩張紙的接縫處,這叫「騎縫章」,證明這兩張是一組的。
啊如果收據上面有地方寫不清楚,像是日期或品名漏了,一定要請店家補上。如果店家不方便,那就要由經手人自己寫清楚,然後簽名負責。這是為了證明這筆花費是真的,不然會計或查帳的會有很多問題。
所以你問,到底可不可以拿收據報帳?
答案是:當然可以!那種店家是「免用統一發票」的店家,他們開的正式收據,只要有蓋他們的「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上面有他們的統一編號,就可以報帳。至於那個2000元以上的案子盡量找有發票的店家,其實比較像是公司內部的建議啦,主要是為了帳務處理方便跟稅務上的考量。
要讓這張收據可以順利報帳,ㄧ定要檢查下面這幾樣東西:
- 店家的統一編號:這是最重要的,沒有統編就不是合法的營業人,那張收據就只是ㄧ張廢紙。
- 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這個章是橢圓形的,上面會有店家名稱、統一編號、地址跟「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這幾個字。
- 消費日期:年月日都要寫清楚。
- 品名和金額:買了什麼、花了多少錢,總金額也要寫對。
為什麼有些店家不用開發票?
這種店家通常是那種「小規模營業人」,就是生意規模比較小,國稅局認定他們每月營業額在20萬以下,所以就不用開那種一張一張的發票,稅務上是採「查定課徵」,由國稅局每季寄稅單來,稅率是1%,跟我們一般拿到的5%營業稅發票是不一樣的。
所以啦,所以下次拿到這種收據,只要檢查一下上面講的那幾點,資料都齊全,就可以安心地拿去報帳了,會計不會刁難你的。
免稅發票需要申報嗎?
關於免稅發票這檔事,你以為不開就沒事? 那可就太傻太天真囉! 國家機器可不是吃素的,開發票這回事,其實就是把你的「生財之道」準準確確地報給國稅局知道。 就算你賣的東西是「免稅」的,營業稅繳的是零,但那個「營所稅」,也就是營利事業所得稅,可是跑不掉的! 就像是吃大餐不用錢,但最後還是要付服務費一樣,總之,有做生意,就要開立統一發票,並且乖乖申報營業稅,這是基本功!
不過,話又說回來,也不是所有「不收錢」的服務都得開統一發票。 像是一些「非營利」的單位,像是:
- 醫院的看醫生服務: 沒人想生病,但生病了就得看醫生,這種醫療勞務,政府體恤大家,不用開統一發票。
- 社福團體的愛心服務: 幫助弱勢、做公益,這些社會福利勞務,也不是為了賺錢,所以也不用統一發票。
- 學校的教書育人: 老師們辛辛苦苦傳道授業,教育勞務也是為了國家棟樑,不是營利,所以同樣不用開。
總之,記住這句話:「營利」就要開發票,「非營利」則免了。 簡單吧? 就像你請客吃飯,自己掏腰包請朋友,跟跟朋友合資開餐廳,道理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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