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可以拆開嗎?
在日本藥妝店購買的免稅消耗品,可以把免稅袋拆開並在回國前就先拿出來使用嗎?相關規定為何?
哈囉,關於在日本買的免稅品,那個密封袋到底能不能拆,這問題我之前也超困惑的。 我的經驗是,基本上,如果你買的是那種會被消耗掉的東西,像是藥妝品、零食之類的,裝在那個透明的密封袋裡,出境前最好都不要動它。 他們規定是說,因為裡面有消耗品,所以不能拆開用。 我以前有一次,真的太想用那個新買的護手霜了,就偷偷拆開一點點,結果在機場被檢查的時候,有點小尷尬,雖然最後也沒怎樣,但心裡還是毛毛的。
所以,照規矩來,打開了就可能會有麻煩,而且檢查人員一看到袋子破了,他們就會覺得你是不是在裡面用掉了。 雖然有些人說,買的若是「一般物品」跟「消耗品」混在一起,那「一般物品」的部分好像是可以拿出來,但消耗品不行。 不過,為了省事,我現在都直接把它們乖乖收好,等到回台灣了再打開,這樣最保險。 畢竟,旅行就是要開開心心,別因為一些小規定影響心情嘛。
台灣退稅商品可以拆嗎?
哈囉!關於台灣退稅商品可不可以拆這個問題,答案是絕對不行拆,這點超級重要喔!退稅的商品,在離開台灣之前,是不能轉售、拆開來用、消耗掉,或是自己偷偷換掉的。
台灣退稅商品可以拆嗎?
簡單說,絕對不可以拆封使用。這個是退稅規定中最最重要的一點!如果你把商品拆開來用了,那就不符合作為「特定貨物」出境的條件了,這樣就不能退稅,而且如果已經退了錢,還會被追回來的。
退稅流程跟相關資訊,還有一些規定喔
其實,台灣的退稅規定主要就是為了鼓勵外國旅客來台灣消費,把你買的東西帶出國。所以,這些商品當然就是要原封不動的,這樣才能證明它們是要被帶走的,不是在台灣境內被消耗掉。
這邊我把退稅的幾個關鍵點跟你說:
誰可以退稅啊?
- 外國旅客,就是沒台灣戶籍的。
- 在台灣停留天數沒有超過一百八十三天(就是未滿183天)的入境旅客。
- 帶有中華民國護照,但沒有台灣戶籍的僑居國外國民,一樣也是要停留日數未滿183天的。
什麼時候可以退稅?
- 原則上,要在你買東西的這一天算起,九十天內,而且是第一次出境的時候,把那些特定貨物(就是退稅商品啦)一起帶出境才行。
要去哪裡買才能退稅啊?
- 必須是在有貼著「TRS」標誌的店家買的喔!這些店才是有資格辦理退稅的。
退稅的金額門檻是?
- 同一天在同一家TRS店家,購買的含稅商品總金額要達到新臺幣兩千塊以上,才可以申請退稅。
退稅怎麼辦?兩種方式給你選:
現場小額退稅:
- 在有貼「現場退稅」標誌的店家,如果當天買的金額沒有超過新臺幣二萬四千元(含稅),有些店家就可以直接幫你辦退稅,錢馬上就拿到。不過要注意喔,即便現場退了,在出境的時候,海關還是可能要求你出示商品檢查的,所以商品還是不能拆。
機場或港口退稅:
- 如果你買的金額比較大,超過了兩萬四千元,或是店家沒有現場退稅服務,那就要到機場或港口去辦了。
- 退稅步驟大概是這樣:
- 在出境當天,提早一些到機場或港口。
- 找到「外籍旅客退稅服務櫃檯」或退稅Kiosk(自助機)。
- 準備好你的護照(或入境許可證)、購物開立的退稅明細申請表、原始發票或收據,以及最重要的──那些還沒拆封、沒有使用的退稅商品!
- 經過服務人員或Kiosk審核確認後,就可以領到退稅的款項了。
務必注意的「不能做」清單
再強調一次,下面這些事情,你出境前絕對不能做,不然就不能退稅了,而且錢還要吐出來:
- 不得轉售: 就是不能把退稅商品賣給別人。
- 不得拆封使用: 沒錯,就是不能打開來用!這點是重點中的重點。
- 不得消耗: 像食物、飲料這些會被吃掉或用完的,原本就不能退稅,而你買的其他商品也不能在境內消耗。
- 不得私自調換貨物: 就是不能偷偷把退稅商品換成別的東西。
如果你不小心做了這些事,不只退不了稅,已經拿到的退稅款也要繳回去。而且啊,根據規定(就是我們說的「外籍旅客購物退稅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那些民營退稅業者收走的手續費,也是不會退還給你的喔!所以啊,退稅商品要特別小心顧好,不要隨便拆開來用,這是很重要的規矩!
入境能逛免稅店嗎?
終於到了啊…踏進機場大廳,總會想,入境時,還能逛免稅店嗎?
答案是可以的。只是,總有些規定。
那些香菸、酒、香水…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一道看不見的線,一條關於免稅的界線。
如果不小心帶多了,超過那條線,東西就可能被留下,甚至,還得付一筆罰款。那種感覺,總是不太好受。
買多少,終究是自己的決定。所以在結帳之前,還是得自己查清楚目的地的免稅規定。免稅店不會為超出範圍的商品負責。這點,一直都是這樣。
入境台灣免稅品規定
適用對象
- 年滿20歲的入境旅客。
酒類
- 總容量不超過1公升。不限瓶數。
菸草製品
- 紙菸200支(1條),或
- 雪茄25支,或
- 菸絲1磅。
- 三者只能選擇一種攜帶。
香水
- 沒有特定的數量限制,但必須是個人自用,且價值在合理範圍內。
其他商品
- 旅客個人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不含管制品),完稅價格總值在新台幣2萬元以內。
對答案的意見:
感謝您的回饋!您的意見對我們改進未來的答案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