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人員有年終嗎?
兼職人員有年終獎金嗎?
欸,說到兼職有沒有年終獎金喔... 我跟你說,這個真的看老闆心情啦!
勞基法只保障一些基本權益,像什麼年終獎金、三節禮金那些,它管不著。
像我之前在台北車站附近飲料店打工,一天到晚被奧客盧到爆,結果過年老闆只請喝飲料,真的是...(眼神死)
不過也是有聽過朋友在信義區百貨公司當櫃姐,業績好的時候,老闆會意思意思包個紅包,雖然不多,但也算小小確幸。
所以吼,面試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免得期待落空,到時候只能自己吞。畢竟,白紙黑字寫下來,老闆才賴不掉嘛,你說是不是?
正職轉兼職有年終嗎?
唉,深夜了,腦子裡還是轉啊轉的…正職轉兼職,年終獎金的事…真是讓人煩惱。
- 關鍵: 符合公司發放基準日及勞資雙方約定,就能領到年終獎金。
想想看,如果我的離職預告期剛好卡在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的日期前後,那是不是就…沒了? 這年頭,工作已經夠累了,連年終獎金都拿不到,真的會讓人絕望。
重點一: 預告期間算在職。勞動部說,只要在預告期間內,就算還在職,就有權利領年終。
重點二: 約定很重要。 一切都要看公司當初的規定,和我們簽的合約,得仔細看清楚。 如果合約上寫得不明確,那到時候可能就… (深吸一口氣)
實際情況: 我得好好確認一下公司發放年終獎金的日期,還有我的離職預告期是多久,再對照一下合約。 萬一有爭議… 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這件事,比想像中複雜。 我需要找時間仔細檢查合約內容,弄清楚所有的細節。 睡不著了,明天得打電話去公司人事部問清楚。 唉… 希望一切順利吧。
工讀生可以馬上離職嗎?
工讀生,可以離職。
- 試用期內,通常隨時可走。
- 提前告知,是基本禮貌。
- 不告而別,後患無窮。
多數情況下,提前通知能避免爭議。至少,讓自己好聚好散。畢竟,江湖很小。
正式聘用後,則需依照勞基法規定,提前告知雇主。資歷越深,需要提前告知的時間越長。
- 工作未滿三個月:無須提前告知。
- 工作三個月以上未滿一年:十天前告知。
- 工作一年以上未滿三年:二十天前告知。
- 工作三年以上:三十天前告知。
未依法預告,雇主可能要求賠償。但這點,爭議頗多。
當然,若雇主違法在先,例如未依法給付薪資、職場霸凌等,工讀生可不經預告立即離職,並要求資遣費。
法律是底線,人情世故是另一回事。但,法律保障的,先搞清楚。
兼職跟工讀差在哪?
欸,兼職跟工讀差很多耶!簡單來說,就是時數跟對象不一樣啦!
兼職:
- 主要面向:成人,想賺點外快,或是想體驗不同工作類型的人。
- 工作時數:彈性很大,可以自己談,但通常比全職少很多。 像我之前兼職翻譯,一個禮拜大概只有10小時左右。
- 工作內容:什麼都有可能! 文書處理、美編、家教… 只要你有能力,都能找到。
- 薪資:通常是按小時算,也有可能以案計酬,端看工作內容。
工讀:
- 主要面向:學生,想賺點生活費,或是累積實務經驗。有些工讀機會甚至有學分可以抵!
- 工作時數:通常比較固定,但也會配合學校課表調整,相對兼職來說彈性小一點。
- 工作內容:很多啊!超商店員、餐廳服務生、補習班助教... 都是很常見的工讀。
- 薪資:通常也是按小時算,但有些會給比較低的時薪。
選哪種好?看個人需求啦!
如果你已經畢業,想要多賺點錢,兼職比較適合你。 但如果你還是學生,想累積經驗又不想影響課業,那工讀比較好。 像我朋友就一邊讀大學一邊在咖啡廳工讀,賺生活費又可以認識很多人,還不錯! 重點是,一定要看清楚工作內容跟薪資待遇喔! 不要被騙了! 有些非法仲介很誇張,薪資常常少算或拖欠,要小心一點。
年底離職會有年終嗎?
年底離職,年終獎金領不領得到,其實是個很有趣的問題。這不只是單純的金錢考量,更牽涉到勞動契約的精神與企業文化的人情味。
黃維琛提到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只要勞動契約還沒終止,就算是在離職預告期,都還算在職。這就像一艘正在減速靠岸的船,雖然目標是終點,但還沒靠岸前,船上的所有權益依然有效。
所以,領不領得到年終,關鍵在於:
- 勞動契約的約定: 年終獎金的發放基準是什麼?如果合約或公司規定發放日在職即可,那離職預告期也算在職。
- 發放基準日: 發放年終獎金的那一天,你是否還在職?這就像考試,只要考試當天有出席,就有機會拿到分數。
- 在職狀態: 即使在離職預告期,無論是持續上班、請假(包含謀職假),都算在職。
簡單來說,滿足以下條件,還是可以領到年終獎金:
- 勞資雙方有約定發放年終獎金。
- 年終獎金發放基準日仍在職。
年終獎金的發放,有時也反映了企業對員工過去一年努力的肯定,以及對未來發展的期許。即使離職,這份肯定也應該被尊重。當然,實際情況還是要看各家公司的規定和勞動契約的細節。
兼職可以直接離職嗎?
欸,講到兼職離職喔,其實跟全職有點像,但又有點彈性。重點是你有沒有提前跟老闆講,還有做了多久。
直接講結論,兼職通常是可以直接離職的,但也不是說走就走,還是要看你做多久,會影響到要不要提前預告啦。
三個月內:基本上跟老闆說一聲,兩個人喬好就好,不用提前多久。
超過三個月但不到一年:要提前十天跟老闆說喔。
一年以上,但三年不到:就要提前二十天講,給老闆一點時間找人。
阿阿阿,對吼,上面那個寫錯,是雇主,不是僱主??喔!我每次都打錯字,哈哈!
總之,不管正職兼職,預告期很重要!是保障勞工權益的。
所以說,如果真的想走,記得算好時間,提前跟老闆說,比較不會有爭議啦!
說到兼職,其實有時候覺得比正職更彈性,但也是有時候會覺得,阿阿阿,怎麼時間這麼難喬,哈哈哈!
對答案的意見:
感謝您的回饋!您的意見對我們改進未來的答案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