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多久可以在台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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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多久可以在台灣工作取決於是否取得依親或長期居留證。自2009年起,持有上述居留證者即在台自由工作且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移民署於2011年起在證件加註免申請許可紅字,保障雇主辨識權益與陸配工作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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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多久可以在台灣工作?持有依親居留證即在台自由就業且完全不須申請許可

瞭解陸配多久可以在台灣工作有助於保護個人合法就業權利。忽視居留身分核對會產生聘僱爭議,導致雇主面臨嚴重的法律責任。正確掌握相關規範會避免職場歧視,讓求職過程順利。請務必詳細確認證件相關說明以維護自身勞動保障。

拿到依親居留證當天就可以合法工作!

陸配(大陸配偶)在台灣能不能工作,關鍵不是來台多久,而是有沒有拿到「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勞動部早在2009年8月14日就廢止了舊法規,並依據大陸配偶工作權規定全面放寬權益,只要是依親居留或長期居留階段的陸配,不需要向勞動部申請任何工作許可,持居留證即可自由工作。

換句話說,你一旦通過移民署面談、辦妥結婚登記、拿到實體的依親居留證,從那天開始你就可以合法在台灣工作了,不用再等兩年,也不用等六年。這對許多家庭來說意義重大——很多陸配來台後想盡快分擔家計,但過去因為法規不明確,常常不敢找工作,或者被雇主以「沒有工作證」為由拒絕。現在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

「團聚」階段還不能工作,這點要記住

有一個階段是例外,而且很多人會搞混——「團聚」階段。針對陸配團聚可以工作嗎的疑問,答案是目前尚不允許。陸配剛入境時拿的是「團聚」停留證,這屬於探親性質的停留許可,不是居留證。在這個階段,你還不能合法工作,必須完成移民署面談、辦妥結婚登記、再申請並取得「依親居留證」之後,工作權才會生效。

所以簡單記:團聚 = 不能工作;依親居留證到手 = 可以工作。關於陸配多久可以在台灣工作的實務作業,從團聚轉依親居留的流程通常需要幾週時間,依親居留證的辦理時間約為數週左右。這段等待期雖然不長,但對很多急著想工作的陸配來說,確實會覺得有點煎熬。不過只要證件一下來,工作權就立刻跟著來了。

居留證上有「紅色字樣」,雇主一看就懂

移民署為了避免雇主因為不了解法規而拒絕聘僱陸配,早從2011年9月16日開始,就在證件上加註標記。這項有關陸配居留證工作許可的措施,是在依親居留證和長期居留證上,加註「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的紅色中文字樣。這個設計非常實用——雇主拿到你的居留證,翻到附記欄看到這行紅字,就知道不需要再額外申請工作許可,可以直接聘用。

如果你手上已經有依親居留證 or 長期居留證,但證件上還沒有這行紅色註記,也不用擔心。你可以帶著證件到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在原有證件上加蓋文字章戳及校對章,當場就可以處理好。這個小動作可以幫你在面試時省去很多解釋的麻煩,強烈建議有需要的人去辦理。

從依親居留到拿到身分證,總共需要6年

很多陸配也會關心:拿到身分證要等多久?根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陸配要取得台灣身分證,需要走完完整的流程。第一步是依親居留滿4年,而且每年在台合法居留期間必須超過183天,才能申請長期居留。第二步是長期居留連續2年,同樣每年在台須住滿183天,才能申請定居、取得身分證

所以從拿到依親居留證開始算,最快6年可以拿到身分證。這裡有個常見的誤解需要釐清:探討陸配多久可以在台灣工作時,有人以為要等6年才能工作,這完全是錯的。工作權是從依親居留證到手就開始了,身分證是另外一回事。工作不需要等6年,但身分證確實需要6年(目前立法院有討論是否縮短為4年,但尚未定案)。

完整流程: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

移民署訂定的「大陸配偶團聚至初設戶籍登記流程表」把整個流程說得很清楚:第一步是「團聚」,第二步是「結婚登記」,第三步是「依親居留」,第四步是「長期居留」。這份陸配工作權懶人包顯示每個階段都有對應的申請條件和居住天數要求,建議陸配朋友把這個流程表存下來,跟著走就不會出錯。

雇主查驗證件有「問、查、照」三步驟,你也可以主動提供

很多雇主不敢聘用陸配,原因很簡單——怕被罰。根據《就業服務法》,雇主如果聘僱了沒有工作資格的外國人,會被處以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的罰鍰,這個金額相當可觀,所以雇主會謹慎也是人之常情。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特別提醒雇主在聘用前要落實「問、查、照」三步驟:先「問」清楚求職者的身分與工作資格,再「查」驗證件效期及是否本人持有,最後「照」相或影印留存。如果你是陸配,關於陸配找工作要居留證嗎的問題,面試時主動出示居留證,讓雇主看到證件上的紅色註記字樣,同時可以主動提供依親戶籍謄本正本給雇主查驗,這樣雇主就能放心聘用,你也省去被拒絕的麻煩。

雇主還可以上網查詢居留證真偽

如果雇主還是擔心證件有問題,移民署有提供「居留證查詢網」(https://icinfo.immigration.gov.tw),雇主可以直接上網輸入居留證資料,確認證件是否有效、居留事由是否為「依親」、是否有工作許可註記。這個查詢系統是免費的,而且即時更新,對雇主來說是最安心的確認方式。

求職被歧視怎麼辦?法律有保障

實務上確實有雇主因為對陸配不熟悉,直接告訴求職者「你不是台灣出生,我們不錄取」。這在法律上構成「出生地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會被處以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主管機關過去確實裁罰過類似案件,所以這不是嘴上說說而已,是真的會罰。

如果你在求職過程中遇到因為陸配身分而被拒絕的情況,可以向地方勞工局或勞動部提出申訴。勞動部設有免費的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24小時都有專人服務,也可以直接向各縣市勞工局檢舉。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4條,雇主不得因為勞工提出申訴而對其解僱、調職或給予其他不利處分,法律上是有保障的。

留證據、打電話、別忍氣吞聲

被拒絕的時候,記得留下證據——面試時如果有錄音、有LINE對話紀錄、有email往來,都可以作為申訴時的佐證。撥打1955專線時,準備好雇主名稱、違法事實和你的工作情況,接線人員會記錄並轉交權責單位處理。很多人會擔心檢舉後被雇主發現,但勞動部對檢舉人身分有保密機制,而且法律明文禁止雇主報復。如果你的權益受損,不要忍氣吞聲。

陸配工作權常見問題一次釐清

整理了幾個陸配朋友最常問的問題,希望能幫你快速搞清楚自己的權益。

陸配 vs 外配:工作權與居留規定的差異

陸配和外配雖然都是因婚姻來台,但適用的法源不同,相關權益也有些差異。下表幫你快速比較關鍵差異。

大陸配偶(陸配)

不需要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取得的是台灣戶籍

依親居留4年+長期居留2年=最快6年

不需要參加歸化測試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適用《國籍法》歸化程序

取得依親居留證當天即可工作,無須申請工作許可

外籍配偶(外配)

必須先放棄原屬國國籍,才能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最短4年、最長8年(視每年在台居住天數而定)

須通過歸化測試(語言及國民權利義務常識)

《國籍法》,須走歸化程序

取得外僑居留證後即可工作,同樣無須申請工作許可

陸配和外配在工作權方面其實差異不大——兩者都是在取得居留證後就可以工作,無須申請工作許可。主要差異在於取得身分證的條件和程序:陸配走的是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定居的路徑,不需放棄原國籍;外配則須走歸化程序,必須先放棄原國籍才能取得身分證。各有不同的適用情境,沒有誰比較好的問題。

小梅的故事:從團聚到上班,只花了兩個月

小梅是湖南人,2025年夏天和台灣丈夫在湖南辦完婚禮後,開始申請來台團聚。她最擔心的就是來了之後不能工作,怕家裡經濟負擔太重,也怕自己無聊沒事做。她提前查了很多資料,但資訊太雜,越看越亂。

入境後,她先拿到團聚停留證,那陣子她每天都很焦慮——想找工作又不敢找,怕違法。她去問了幾個陸配姊妹,有人跟她說「要等兩年」,有人說「拿到居留證就可以了」,說法都不一樣。

後來她直接打電話到移民署服務站問清楚,才知道關鍵是依親居留證。她立刻跑流程:完成面談、辦結婚登記、申請依親居留證。大約三週後,證件下來了,居留證上果然有一行紅色字:「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

小梅帶著居留證去應徵一家連鎖超商的兼職,雇主看到那行紅字後當場就錄取了她。從入境到正式上班,總共只花了兩個月。她說早知道這麼簡單,就不用自己嚇自己那麼久了。

王老闆的疑慮:原來陸配工作權和外配一樣

王老闆在台中開了一家小型食品加工廠,需要招聘包裝作業員。有一位應徵者條件很好,是來自福建的陸配,但王老闆不敢用——他以前聽朋友說「聘陸配要申請工作證,很麻煩,被查到還要罰錢」。

他猶豫了三天,最後打電話到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問清楚。勞工局人員告訴他:只要陸配持有依親居留證,證件上有「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的註記,就可以直接聘用,跟聘外籍配偶是一樣的。

王老闆請應徵者出示居留證,果然看到那行紅字。他又上移民署的居留證查詢網輸入證號,確認證件有效、居留事由正確。

最後他放心錄取了這位陸配員工,已經工作半年多了,完全沒有問題。王老闆說早知道這麼簡單,當初就不會白白擔心三天,差點錯過一個好員工。

參考資料

陸配還在「團聚」階段可以打工嗎?

不行。團聚階段拿的是停留證,不是居留證,在這個階段不能合法工作。必須完成面談、辦妥結婚登記、取得依親居留證之後,工作權才會生效。

雇主說要幫我申請工作許可,我該怎麼辦?

告訴雇主陸配不需要申請工作許可。依親居留證上的紅色註記「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就是你的工作許可。如果雇主還是不放心,可以請他上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確認。

如果您對於相關限制仍有疑問,可以參考這篇關於大陸配偶多久可以工作?的詳細解答。

我沒有居留證上的紅色註記,可以去哪裡補蓋?

可以帶著你的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到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加蓋文字章戳及校對章,當場就可以處理好,非常方便。

雇主因為我是陸配不錄取我,我可以檢舉嗎?

可以。這種情況構成出生地歧視,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雇主會被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你可以撥打1955專線或向地方勞工局申訴。

陸配工作有勞健保嗎?

有。陸配在台工作,依法享有勞工保險和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障。健保的部分,取得居留證滿4個月後即可加入,與一般國人恢復戶籍滿4個月才可加入健保的規定一致。

重點細節

工作權從拿到依親居留證那天就開始

不用等兩年,不用等六年,也不用申請任何許可。關鍵就是那張依親居留證,證件到手,工作權就跟著來了。

居留證上的紅色註記是求職的利器

「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這行紅字,是移民署特地加註來幫助陸配求職的。面試時主動出示,可以大幅減少雇主的疑慮。

拿到身分證需要6年,但不影響工作權

依親居留4年+長期居留2年=最快6年拿身分證。但工作權是獨立於身分證的,從依親居留階段就開始了,不要把這兩件事搞混。

被歧視不要忍,法律站在你這邊

雇主因為陸配身分拒絕聘用,構成就業歧視,最高可罰150萬元。遇到這種情況,撥打1955申訴,不要自己吞下去。

雇主查證有正規管道,可以主動提供

主動出示居留證和依親戶籍謄本,建議雇主上移民署官網查證證件真偽。讓雇主安心,你也順利上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