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回港可以帶多少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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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地入境香港,攜帶的現金金額沒有上限。但若攜帶總值超過港幣12萬元的現金類物品(現金、旅行支票等),就必須主動經紅色通道向海關書面申報。若成年人知悉同行未滿16歲的幼童持有超額現金,亦須代為申報。至於離境旅客,則只須在海關人員要求時,才需要披露是否持有相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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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中國內地攜帶多少現金入境香港?

我去年十月從桃園飛過去香港赤鱲角機場,過海關的時候,腦子裡就一直想著那個數字:12萬港幣。超過這個金額的現金,你不管是帶進來還是帶出去,都得乖乖走紅色通道去書面申報。

老實說,現在誰還會帶那麼多現金在身上啊。除非是什麼特殊買賣,不然直接電匯不是更方便又安全。帶那麼多錢,心臟真的要很大顆。這個規定主要就是為了防洗錢啦,不是故意要找我們這些普通遊客的麻煩。

有個點比較tricky,就是關於小孩的部分。如果你帶著一個16歲以下的小孩,而他身上有超過12萬港幣的現金,那申報的責任就完全在你這個大人身上。你必須替他填寫申報單。千萬別以為錢放在小孩那邊就沒事。

我走綠色通道(免申報)的時候,海關人員其實都會觀察旅客的神情。被抓到沒申報,罰款金額可不是開玩笑的。所以,錢多就照規矩來,申報流程沒那麼複雜,就是填個資料而已,省得惹上麻煩。

香港入境現金申報規定

問:從中國內地攜帶多少現金入境香港需要申報? 答:總值超過12萬港幣(或等值外幣)的現金類物品,在抵達香港時,須經紅色通道向海關人員進行書面申報。

問:若旅客從非指定管制站入境,現金申報規定為何? 答:若經非指明管制站入境,或即將離港的旅客,須在海關人員要求下,口頭披露是否持有總值超過12萬港幣的現金類物品。

問:未成年人攜帶超額現金入境香港的申報責任歸誰? 答:若16歲以下幼年人持有總值超過12萬港幣的現金類物品,陪同的成年人有法律責任為該幼年人完成申報或披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