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不能連上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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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享有勞基法保障,與正職同等。依法,若公司實施一例一休,工讀生不得連續工作超過六天。若雇主要求連續上班第六天,該天需支付加班費。 勞基法第30條明訂,每日工作超過8小時即為加班,需依法計算加班費。 因此,連續工作超過六天或每日工作超過八小時,都應獲得合法加班費補償。
大學生工讀可連續工作幾天?
大學生打工喔,吼,這個問題我超有感!想當年我大學的時候,為了賺點零用錢,也打過不少工。
欸,說到連續工作幾天,我記得我之前在一家咖啡廳打工(應該是2015年的時候吧,地點在台北車站附近),那時候老闆娘是說,基本上打工跟正職一樣,都要照勞基法走。
所以如果公司是一例一休,你就不可以連續上班超過六天。不然老闆要付加班費的,而且搞不好還會被罰錢咧!記得有一次,我為了多賺一點,好像連續上了六天班(還是七天?有點忘了,畢竟年代久遠),結果老闆娘那天算我加班費,心情超好!
還有啊,如果一天上班超過八小時,超過的時間也要算加班費喔。這點很重要,一定要跟老闆講清楚!不然虧大了啦。
對了,提醒一下,打工之前最好還是先搞清楚公司的規定,免得發生爭議。祝你打工順利啦!
一天工作不能超過幾小時?
每日工作時數上限:8小時
每週工作時數上限:40小時
延長工時:
- 每日最多延長至12小時 (需勞工同意)
- 每月延長工時上限:46小時 (需勞工同意)
-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除外
關鍵字:勞動基準法, 工作時數, 延長工時, 勞工權益
法律依據:勞動基準法
備註:超時工作需依法給予加班費。 規範細節請參考勞動部網站。 法律條文隨時可能變動,以最新公告為準。
工讀超過8小時怎麼算?
唉,半夜睡不著,想著打工的事。
超過八小時…
- 前兩個小時,時薪加 1 又 1/3。
- 再下去的,時薪加 1 又 2/3。
- 然後,超過八小時的,時薪加 2 又 2/3。
感覺好複雜,但好像也只能這樣算。
勞基法寫的清清楚楚,每天正常工時就八小時。超過的,就該給加班費。
算起來,也不知道能多多少。只是覺得,時間都賣給了工作,剩下的,好像也沒多少了。
希望明天能早點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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