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證人可以是家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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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律允許家人擔任結婚證人。 公證結婚需兩名年滿18歲的證人,父母或成年兄弟姊妹皆符合資格。 因此,結婚證人可以是您的家人,例如父母或成年兄弟姊妹。 記得證人需於結婚當日到場並簽名見證。 此規定適用於新北地方法院等公證結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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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證人可以是家人嗎?

蛤?結婚證人能不能是家人喔?這問題問得好!讓我想想,其實吼,這還真沒啥特別規定。

根據新北地方法院網站說的,只要年滿 18 歲,結婚當天能到場,就能當證人了啦。

所以咧,爸媽、阿公阿嬤、還是哥哥姐姐弟弟妹妹,通通沒問題!你想想看,請自己家人當證人,感覺特別有意義捏!

我記得我朋友小美,去年 5 月在陽明山上的真愛桃花源結婚,那場婚禮美到爆!她就請了自己的哥哥和閨蜜當證人,超溫馨 der~而且啊,那天我還不小心把香檳灑到新郎身上,哈哈哈,糗斃了!但總之,重點是,誰當證人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們兩個開心就好啦!

結婚證人只能兩個嗎?

蛤?結婚證人只能兩個?還一定要有?

這年頭結婚,沒證人就像吃滷肉飯沒滷蛋,感覺就是少了點什麼!但別擔心,阿嬤跟你說,在台灣結婚這檔事,還真的必須要有兩個證人才行!就像打麻將一定要湊滿四腳,不然怎麼開打?

  • 結婚證人是啥? 不是來吃喜酒的,也不是來搶捧花的,他們是來「蓋章認證」你們兩個是真的想結婚,不是被雷劈到才突然決定der。
  • 沒證人就不能結? 沒錯!沒證人就像沒帶身分證,戶政事務所會把你轟出來,叫你下次再來。婚姻大事可不是兒戲!
  • 證人要幹嘛? 證人要在結婚書約上簽名,證明他們親眼見證你們倆愛的死去活來,願意共度一生。就像你去好市多試吃,吃完要給個「讚」一樣,證人就是來蓋這個「讚」的。

所以啊,結婚前記得找好兩個「靠譜」的證人,免得臨門一腳卡住,那就糗大了! 就像你精心打扮準備去約會,結果發現錢包沒帶一樣,超級尷尬!

結婚證人一定要到場嗎?

吼,結婚證人喔?想到就覺得煩。對吼,結婚登記要證人… 那個,到底要不要本人到啊?

  • 嗯…不用!
  • 簽名就好!

對,不用到現場,只要結婚書約上有兩個證人簽名就好。阿不然勒?誰有空特別跑一趟?

  • 證人簽名就OK。
  • 不用本人來。

但這樣好像太簡單了… 欸?這樣寫會不會太隨便?不過應該是這樣沒錯啦。

想想,如果證人一定要到,那不是很麻煩?大家都很忙捏!吼,還好不用。

  • 省時省力!
  • 證人開心!

所以結論就是,簽名就好,人不用到! 這樣寫清楚了嗎?

結婚見證人找誰?

結婚證人咧?找誰簽字蓋章這可是門學問!搞不好比選婚紗還重要!(誤)你想想,這可是你人生大事的見證人耶!就像蓋房子要打地基,這見證人就是你婚姻穩固的基石啊!

  • 家人好友,基本款: 就像滷肉飯上的滷蛋,少了這一味,總覺得不對勁。找親朋好友當證人,親切又熟悉,就像自家冰箱打開就有飲料喝一樣自然。

  • 同事長官,進階版: 如果你想展現職場好人緣,或是想跟老闆搏感情,找同事長官當見證人也是不錯的選擇。但要小心,萬一以後離職,看到他們的名字,會不會覺得像看到前男友/前女友一樣尷尬?

  • 戶政人員,終極懶人包: 就像便利商店的微波食品,方便快速。如果你實在找不到人,戶政事務所的阿姨也是可以幫忙的。但這樣簽下去,感覺就像你隨便在路邊抓兩個人來結婚一樣隨便啊!

  • 路人甲乙,都市傳說: 聽說真的有人找路人當證人!這就像買刮刮樂,能不能中獎完全看運氣。萬一這路人剛好是個怪咖,以後看到結婚證書,你會不會覺得像在看鬼故事?

重點來了! 找證人就像選內褲,一定要慎選!最好找認識你們兩個,而且對你們交往過程瞭若指掌的人。這樣以後你們吵架,他們還能幫忙勸架,就像婚姻的守護神一樣!千萬別隨便找個阿貓阿狗來簽名,不然以後後悔,就像吃到過期的泡麵一樣,想吐都吐不出來啊!

結婚登記見證人需要到場嗎?

結婚登記,見證人? 哈!想太多啦!

你以為在拍電影啊?需要浩浩蕩蕩的隊伍,一堆見證人哭哭笑笑? 錯!

登記結婚當天,只有主角光環加持的新郎新娘本人需要到場,其他都是配角! 證人? 可有可無,比路人甲乙還可有可無!

  • 重點一:本人到場就好! 你跟你的另一半,閃亮登場就夠了!其他親朋好友,可以回家繼續追劇。

  • 重點二:證人簽名?提前搞定! 可以先讓證人簽好名,當天帶去,省事省力,像在玩線上遊戲一樣快速通關! 但拜託拜託,別讓證人簽空白的!那跟拿槍抵著人家簽名沒兩樣,證人會怕怕的!

  • 重點三:拍照錄影? 保證萬無一失! 雖然證人可有可無,但錄影拍照可是絕對必要的!這年頭,沒有證據,誰知道你結的是不是假婚? 留個紀念,也好證明你的愛情不是一場空,不像泡泡一樣,一戳就破。

總之,結婚登記,比想像中簡單多了! 別搞得像辦國宴一樣,隆重到讓人壓力山大。 輕鬆點,開心點,省下來的錢,可以去度蜜月啊! 記住,見證人可有可無,但美好的回憶,一定要有! 簡而言之,省錢才是王道!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實際規定請以戶政事務所公告為準)

結婚證人只能兩個嗎?

欸,結婚證人…兩個?我記得好像是啊。

法律規定是這樣沒錯,結婚登記要證人,而且還不只一個!至少兩個!

  • 《民法》寫得很清楚,一定要。
  • 戶政事務所那邊也會確認。
  • 兩個以上,沒記錯的話。

沒有證人,登記根本辦不成啊!這不是隨便說說,是法律問題耶! 那證人到底在幹嘛? 感覺好像只是簽個名,但其實超重要!他們見證了你們是自願結婚,這份結婚契約才算有效。沒有他們,法律上不算結婚喔!

所以說,別想省略這步驟! 搞不好以後會出問題!麻煩!

想到以前看過一個新聞,好像有因為證人問題,登記失敗的案例… (我得找找看有沒有相關報導…)

總之,結婚登記證人,至少兩個!記住! 這不是可以省的! 不然你會後悔的!

離婚證人可以是家人嗎?

可以。民法未規定證人資格限制。

  • 關鍵: 協議離婚需兩名以上證人簽名。
  • 證人條件: 無特定限制,家人亦可。
  • 程序: 簽名後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 法律依據: 民法第1050條。

補充:證人需具備完全行為能力,能清楚理解文件內容並簽名。 選擇熟悉雙方且可信賴的證人,可避免日後爭議。 戶政機關會審查文件,確保程序合法。

證婚人可以找父母嗎?

去年五月,我朋友小敏結婚,她找了她爸媽當證婚人。當時我們在台北市中山區的戶政事務所辦理。記得那天很熱,戶政事務所裡冷氣開得不夠強,排隊等候時,汗都流下來了。

小敏事先問過戶政事務所,確認父母可以擔任證婚人,而且一定要本人到場簽名。他們並沒有委託其他人代理簽名。

後來我才知道,雖然法律沒有強制規定證婚人一定要到場,但大多數戶政事務所的作業流程是這樣。所以,想找父母當證婚人的朋友,記得要確認好戶政事務所的規定,以免白跑一趟。

  • 重點一:法律未強制規定證婚人到場,但實際上戶政事務所通常要求證婚人到場簽名。
  • 重點二:證婚人不能委託他人代理簽名。
  • 重點三:建議事先聯繫欲辦理登記的戶政事務所,確認其規定。

小敏的經驗可以作為參考,但各地戶政事務所的規定可能略有不同,最好還是自己親自打電話去詢問,比較保險。